东南亚主要国家海关保护面临的挑战及策略
目前,东南亚对外贸易的主要发展趋势是“中国品牌商品”和“中国制造商品”的日益增长。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海关统计数据,到2019年底,东盟尚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而到2020年底,东盟已首次超过欧盟,上升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在东南亚国家,海关保护主要面临的挑战是假冒商品的扩散。其中,75%的假冒产品进口自中国,仅有少量假冒产品在当地生产、加工或再包装。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越南是进口假冒产品最多的几个国家。
在市场上常见的假冒产品包括服装鞋帽、皮具、电子产品、医疗器械、手表、香水、玩具、珠宝饰和药品。疫情期间,假冒产品尤其是保健产品和药品的数量显著增加,线上交易也更加频繁,针对中国品牌的假冒侵权日益加剧。
对比2019-2020年东南亚国家海关备案查扣情况,可得泰国的海关查扣量最高,查扣了900起案件,扣押了1073批次。越南位居第二,查扣了78起案件(但没有提交备案量的数据)。印度尼西亚(备案数量为4起案件,查扣为3起案件)、菲律宾(备案数量为112起案件)和新加坡位(尚无数据)居第三。
东南亚国家海关保护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各国海关执法的制度建设、执法实践、救济措施存在巨大差异,这给在东南亚获取全面防伪保护带来不少挑战。在印度尼西亚,只有在当地有注册法人或分支机构的外国权利人才能在海关备案,海关备案率和查获机率较低加剧了此问题(中国海关2020年查扣量为61900批次,而上述提到的泰国查扣量仅为1073批次)。
由于有些海关无权处理某些案件,必须交由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新加坡也是如此)。在菲律宾,由于执法资源有限,海关极少会在进口申报环节中拦截假冒侵权产品。在越南,执法规范化存在较大问题,不同口岸的执法标准和程序区别较大。
其他常见问题还有担保金高、结案周期长,仓租费高及维权成本过高。此外,执法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淡薄,这在针对假冒产品的执法过程中可能造成障碍。
近期,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海关成功查扣的案例有较大参考价值。在2020年10月,印度尼西亚的海关成功查扣第一起进口涉外假冒注册商标案,查获自中国进口的假冒“吉列GILLETTE”品牌刮胡刀390,000个、刀头521,280个,可见假冒产品数量巨大,故此,印度尼西亚的P&G公司准备向商贸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菲律宾海关局联合知识产权处和菲律宾武装部队突袭马尼拉市某购物中心的仓库查获价值7000万披索(约人民币903万)的走私假冒奢侈品,包括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普拉达(Prada),古驰(Gucci),香奈儿(Chanel),巴黎世家(Balenciaga)等。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高度肯定了2020年菲律宾海关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查扣并销毁了市场价值高达5亿菲律宾比索(约人民币649万)的假冒商品,兑现了尽力阻止假冒商品流入该国的承诺。
综上所述,为在东南亚国家实施有效的海关保护策略,商家们须留意下述的关键点:
东南亚主要国家行政及司法保护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泰国
泰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相对领先,其加入WTO后加强了警力投入,协助积极维权,并得到权利人认可。如果有意在泰国启动刑事案件,有两种方式:第一是直接法院立案,但举证责任重,立案较难;第二是向公安报案。在泰国,权利人调查收集证据,须向公安支付执法费用,否则将造成无法查处或案件报告缺乏主要调查信息,导致法院轻判,震慑效果有限,侵权者重复侵权情况严重。如果有意在泰国启动民事案件,高效且低成本的选择是律师函;向民事法庭提起诉讼则是另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和解方式,并且能获得赔偿。
菲律宾
菲律宾是东盟国家中知识产权保护历史最为久远的国家。菲律宾在1995年颁布了东盟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典,之后在2005年成立NCIPR(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负责执法,同时在最高法院内设知识产权特别法庭。菲律宾的维权体系相对较健全,司法程序耗时长,刑事案件最快也要3年后才出判决。此时需要注意,权利人租仓库存放侵权产品的仓储费是非常高昂的。针对前述问题,我们的建议是事先与法院沟通,立即销毁、处理侵权产品,或与侵权者协商和解,同意立即销毁,可缩短到1年内结案。此外,多数案件可通过律师函解决。
印度尼西亚
在印度尼西亚维权充满了挑战。印度尼西亚一直在美国“301调查报告”重点观察国家名单上。在2011年对经商人员的调查中,印度尼西亚被认为是“亚洲保护知识产权最糟糕的国家”,因为其法律与实施存在严重脱节。在2009年,印度尼西亚的盗版率达到86%。由于印度尼西亚的腐败问题十分严重,很多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公安即调解撤案,公安要求与权利人分享赔偿金,分摊合规风险。我们建议,如果权利人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与侵权者和解,不要求赔偿金,只要求停止侵权并公开赔礼道歉,其中要确保律师函的能够起效。如果是重要案件,建议通过民事法庭进行诉讼。
越南
越南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较为完善,在2005年颁布了统一知识产权法。但是,越南的知产侵权情况非常严重,与印度尼西亚一样一直在美国“301调查报告”重点观察国家名单上。在2011年,其软件盗版率达到81%。由于越南的知产保护执法部门权力交叉,协调权力行使时较为费时且存在较多阻碍。交叉部门包括Ministry of Science & Technology科技部(负责生产、流通领域),Economic Police(经济警察)–admin and criminal及Market Management Bureau(市场管理局)–流通渠道。在越南协调权力行使时,需要特别注意网上维权各执法部门意见不统一的问题,执法维权行动需要收费且是合法的。此外法院审理知产案件较少,因此审理经验也受到限制。
罗思在2018年底协助CanTho市EP(公安)破获生产销售假冒机油案,查获128桶+34瓶+大量半成品英国某品牌机油,货值USD 6,725。在2019年10月,在越南的法院判决嫌疑人6年监禁,罚金USD 1,700。罗思帮助权利人成功维权有三个亮点:首先,小地方执法经验少,需要更多地支持、配合公安。第二,嫌疑人是累犯,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因此要注重事先取得权利人的理解与支持,与公安合作监控目标。第三,积极与公检法沟通,支持公诉,快速结案。
柬埔寨
由于柬埔寨是传统农业国,经济较为落后,整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整体落后。柬埔寨是在2020年才加入《伯尔尼公约》的。该国知识产权部的多数行政调解案件通过律师函解决,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较少。
缅甸
缅甸是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其知识产权法律的制定和执法水平层次较低。缅甸在2015年宣布实施《竞争法》,但是实施规则至今仍未出台,致使缅甸竞争委员会适用法律困难。在2020年,《商标法》正式实施,10月1日缅甸知识产权局开始运营。其商标申请在线平台在建中。关于维权难度,需要注意缅甸基本没有刑事或民事诉讼,而是与柬埔寨一样,多数案件通过律师函解决。
罗思跨区域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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