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印度尼西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存在一定困难。本文讨论了在该国处理商标侵权行为的务实方法,以及应对网络侵权的适当策略。
针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制裁措施有哪些?
在印度尼西亚,商标侵权行为可能会招致民事责任甚至刑事制裁,包括:
商标品牌所有者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者赔偿损失。
针对商标侵权的首选法律诉讼模式是什么?
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执行框架远未达到理想状态。建议首先向侵权方发送缓解侵权通知函来停止侵权行为。
缓解侵权通知函是一种有效的工具,函件中提出的刑事制裁威胁可以强有力地帮助品牌所有者保护自身权益。
在决定发起民事诉讼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不是所有的侵权情况都适合采用民事诉讼手段解决,因为通过民事诉讼取得的临时禁令程序并不实际可行,而且这种方法在面临侵权人利用公司保护来摆脱其个人责任的情形时显得不是特别有效。相比之下,刑事诉讼可能是制止侵权行为的更有效方法。
但是民事诉讼仍有助于确立非常规商标保护的司法先例,例如位置商标或三维商标,警方在判定侵权行为时可能并不熟悉此种类型的商标。
判给的损害赔偿金必须基于实际遭受的损失。赔偿裁决中也可能包含惩罚性因素(非物质性赔偿),但这是不确定的。裁决的执行也存在一定问题,因为判决债务人可能事先采取步骤证明自身已经执行了判决。
此外,诉讼费用也无法收回。因此在民事诉讼中的投入可能并不总是与结果相称。为此就有必要进行相关调查以确保可以收回相关经济补偿。
然而出于司法战略目的,民事诉讼仍然是必要的维权手段,通过民事诉讼能够建立司法先例以便支持在更广泛的市场范畴中保护和施行知识产权。
援引刑事制裁会有哪些问题?
刑事制裁是由警方接到报警后发起。这会导致开展刑事调查,并且警方可能以获取证据为理由没收侵权物品以便于随后起诉。
然而,警方的调查过程可能是不透明的,而且无法确定何时可以进行突击调查。警方可能会提出前后不一致的要求,例如进一步要求提供产品认证或进行授权委托书授权链验证。
印度尼西亚警方是专业执法机构,在案件档案关键节点管理方面有着明确的时间框架规定,并有责任随时向投诉人通报案件进展。警方资源也有可能被用于处理更具公共利益的案件。
与民事诉讼相比,侵权者通常更惧怕遭到警方调查。这为制止侵权行为提供了有利条件,继而促进达成有利于品牌方的和解。因此,如果确需从发送缓解侵权通知函升级为更进一步的举措,向警方报案可能会为维权者提供有力支持。
如果需要发起刑事诉讼该怎么做?
如前所述,发起刑事诉讼应该是最后手段。如果缓解侵权通知函无法制止侵权行为,则可能需要升级为向警方报案。建议继续运用杠杆促进作用,但这一次的作用力会更大,因为警方会参与其中。
向警方报案后,警方采取的行动之一是发起突击调查。更重要的目的是在与对方的谈判过程中将警方报案作为重要筹码。然而最重要的目标是终止侵权行为——当之前可能很顽固的侵权人意识到被侵权人已经向警方报案时,很可能会终止自己的侵权行为。对于需要突击调查相关储存设施的案例,保持该环节的突然性十分重要。
尽管对相关物品的扣押是一种重要手段,但这并不是维持警方报案程序的必要条件。因为根据构成警方报案程序法律依据的所获证据已经证明了侵权行为的实际发生。可以通过神秘购物或试购手段来收集这些证据。因此即使没有扣押相关物品,权利持有人也能够有效保持警方报案程序的有效性。作为刑事调查的组成部分,警方召唤侵权人接受讯问会对其造成进一步的心理压力。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权利持有人就可以提出进行合理的和解,并充分利用警方报案作为筹码,继而帮助维护自身权益。
向警方报案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和文件?
权利持有人应该如何与警方打交道?
印度尼西亚在打击贿赂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权利持有人应始终遵守印度尼西亚及其母国的相关反贿赂法律,以及《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案》和《英国反贿赂法》等跨境法律。如上所述,印度尼西亚警方一直以来向其下辖机构灌输专业执法精神。
但某些级别执法机构的不一致做法仍可能导致调查进展缓慢。因此学会辨别某一请求在何种情况下合理以及何种情况下不合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不合理的要求,例如要求调查讯问跨国品牌所有者的首席执行官,那么品牌所有者应予以反驳并提供替代方案。还有一些请求可能看起来不合理,但其背后可能并没有任何险恶动机。然而重要的是制定一项策略以便针对此类请求提供合理的替代方案。
如果需要的话,美国大使馆等外国领事馆的游说可能有助于推进解决这一问题。
尽管发起警方报案,但商标所有人仍应愿意与侵权人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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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持有人/报案人最重要的权利是,只有报案人才有权撤回报案。但是不能轻易做出撤销任何警方报案的决定——因为对于缺乏证据而做出的撤销报案决定,警方会组织高级警官委员会进行全面调查。这种可以决定何时撤回报案的权利可以赋予权利持有人与侵权人进行谈判的主动权——这是权利持有人为获得有利条件而可以运用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但是考虑到刑事诉讼的不确定性,如果检察官败诉那么可能有必要将扣押的货物退还至侵权人。所以更有利的做法是确保达成和解,而不是非要让案件进入到法庭起诉环节。
应对网络侵权的最佳策略有哪些?
最快的方法是向平台提交下架请求。
然而,通过这种做法维权很可能像是玩一局不可能获胜的打地鼠游戏。因为侵权人往往会以不同的商家身份重新露面。
自动下架也可能并不总是行之有效的,因为这些措施的效果大多只是暂时性的。这些侵权者几乎不可避免地会以新的身份重新出现。
应对网络侵权行为的策略应该是针对性的。因此应该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主要侵权人采取措施:
由于发起维权后这些侵权人会被迫放弃长期以来辛苦建立的账户,因此应针对他们采取行动。这些侵权人可能会回来,但将不得不重新建立一个全新的帐户,并重新开始自己的销售记录。
为了确保效果,这种针对性措施不应仅限于发起电子商务平台的下架请求。还应向这些商家账户背后的个人发送缓解侵权通知函,并确保其不会因签署承诺书遭受经济处罚而再次出现。
因此有必要进行相关调查以查明侵权电子商户的实际位置。
还有哪些其他思路和观点?
维权措施应着眼于大局。当机会出现时,权利所有人应坚持要求侵权人公开道歉。这有助于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有效制止其他潜在侵权者。诉讼所引发的成本不仅有利于立即终止侵权行为,而且有助于在更广泛的层面上阻止侵权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