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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纠纷:仲裁与否,是个问题

Published on 29 Aug 2022 | 1 minute read
全球纠纷解决业务负责人Douglas Clark围绕香港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的问题进行探讨。本文由罗思、路盛律师事务所(罗思战略合作伙伴)联合发布。

仲裁或者不仲裁

如今,许多知识产权相关合同中都包含仲裁条款,或者当事人有时同意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提交仲裁。然而,同意仲裁前有许多问题需要考虑。这些问题需要根据当事人预见的潜在纠纷或究竟是否同意签订提交协议来考虑。

为什么要对知识产权纠纷进行仲裁?

当事人选择对知识产权纠纷进行仲裁的理由有很多。其中包括:

专业性——仲裁的主要可见好处之一是:当事人可以选择指定一名或多名与该纠纷相关的专业仲裁员。这不仅能大大减少处理纠纷所需的时间,还能降低由非专业法院给出非公正结果的风险。

单一审裁处——知识产权的地域性质意味着大部分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不得不牵涉多个司法管辖区。当事人可能常常涉及同时牵涉多个国家的诉讼。不同于商业诉讼,法院不会将知识产权诉讼定为外事不便管辖,原因很简单,裁定知识产权有效性或侵权最方便的法院就是该知识产权注册所在地国家的法院。经过仲裁,当事人可以通过单一审裁处解决纠纷,从而避免支付高额费用进行多管辖区诉讼。

程序的灵活性——当事人可以就纠纷接受灵活的程序。这包括请求仲裁庭就不同问题或知识产权有效性侵权分歧逐一做出裁决。

时间和费用——在单一审裁处,由专家组裁决纠纷,且程序灵活,可以节省时间和费用。

保密性——在香港,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是保密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受制于一些例外情况),意味着当事人的纠纷不会被公开。在专利案件中,这对专利权所有人有利,因为任何对专利有效性的质疑都可以得到保密。另外,在商业机密纠纷中,保密性原则使当事人更容易将案件提交至仲裁庭,而非在公开法庭审理。整个程序是保密的。 这是跟在法院涉及商业机密问题的处理方式。

裁决性质——根据当事人签订的协议,当事人可对仲裁庭的裁决做出适当调整。当事人在授权项下对欠款金额产生纠纷,可以请求仲裁庭就所欠金额(如有)简单做出裁决,而非请求做出专利是否有效或是否侵权的裁决。这对专利权所有人和被许可人都有利。如果该纠纷在法庭上审理,并且关于非侵权和/或无效性辩护取得成功,这对当事人都不利。如果专利被宣布无效,所有第三方竞争者将能够生产专利权利要求所述的产品。如果发现专利未被侵权,这将为如何以变通方法进行生产提供清晰的指导。

强制执行——在世界各地,法院判决只在地域间相互合作的基础上可强制执行,甚至可以基于损害强制执行,外国法院颁发的禁制令在大部分国家不能强制执行。然而,根据《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包括禁制令)在世界大部分国家可强制执行。

为什么不仲裁?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不仲裁,这里有许多原因。其中包括:

有限的公开性——有一方当事人想要将纠纷公开。知识产权持有人可能想让其他人了解其正在执行权利。被告侵权人可能想利用知识产权持有人的有效性公开攻击,作为讨价还价的工具。一旦提交质疑有效性的辩护,这在法院程序通常是公开的,而这些根据会被其他人利用。

非专家法官——无权威性案件的当事人有可能希望选择由非专家法官裁决纠纷。各种非正审申请也可能拖延法院诉讼程序。非专家法官也倾向于根据他们感知的是非曲直裁决案件,而非根据技术论证裁决案件。这些因素可能都是被告选择法院诉讼程序的强烈动机。一些侵权或无权威性案件的原告也可能倾向于非专家法官。

多管辖区诉讼案件能创造杠杆——如果一方当事人资金充足,在多个管辖区域起诉并迫使另一方为多起诉讼辩护,可能使被告因经济能力不允许而无法进行妥善辩护。这可以迫使一方早早了事,或者在某些案件中,迫使一方破产。

临时禁令救济——类似地,如果一方可以接受法院的临时禁制令,例如侵权临时禁制令或最近已颁布的禁诉命令。这些可以作为有力工具,迫使许多当事人不愿放弃协商解决。

其他诉讼优势——在许多管辖区,诉讼优势大于仲裁优势,例如在大部分普通法管辖区,能从另一方获得完整的文件披露。在大部分仲裁中,仅要求提供部分文件。一般地,从第三方获得文件披露或迫使证人出庭也很困难。

仲裁费用高——根据案件类型,仲裁费用可能会很高,特别是当案件涉及多方当事人时。必须支付仲裁机构和审判地费用。对于某些权利要求,例如未支付的版税或特许经营费用,通过法庭进行债务追缴诉讼可能快得多(即决审判),并且费用不太高。

Doug Clark的出版物《香港的知识产权》(活页本,在LexisNexis Red上可得)中对这些问题有详细论述,从202110月起Doug纳入了一个章节,介绍香港知识产权纠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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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ipal and Head of Shanghai Litigation Group at Lusheng Law Firm (Rouse's strategic partner)
+86 21 3251 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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