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尼西亚进行商标诉讼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因为原告需要证明实体上的侵权赔偿主张已经足够困难了,但原告还必须应对被告或第三方在诉讼程序或形式上的挑战。最近涉及印尼一家最重要的公司之一的案件(GOTO商标侵权案)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同时也显示出商标使用在复杂的商业领域所面临的挑战。
程序阻碍是印度尼西亚诉讼过程中常见的一部分。这些阻碍可能包括法院管辖权争议、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含糊的诉讼请求(不明确的或者混合的主张)、诉讼主体不适格(不正确的当事人)、提前诉讼(在诉因出现之前就提起诉讼)和一事不再理(禁止双重危险)。如果未能克服程序上的挑战,司法机构通常会驳回有关案件。印尼法院在考虑实体性问题之前,通常非常注重程序上的问题。诸如法官的偏好、主观性、倾向性以及对法律可能进行的自由裁量解释等因素都增加了诉讼风险。
最近的GOTO商标侵权案就是一个例子,法院似乎扩大了其对于绝对管辖程序例外的范围。 PT Terbit Financial Technology“(以下简称PT Terbit)是一家电子商务初创公司,其为电子商务公司提供诸如连接物流和支付系统的软件。2022 年 3 月,PT Terbit 在商标注册第 42 类申请了 GOTO 商标,涵盖与“软件运营服务 (SAAS) 功能”相关的服务。该申请于 2021 成功注册,注册号为 IDM000858218。
在这款 GOTO 平台的相关交易中,PT Terbit 与支付网关公司 PT Paket Anak Bangsa 以及印尼最大的独角兽企业之一PT Aplikasi Karya Anak Bangsa (公众称其为Gojek)达成了一项协议。Gojek是一家共享汽车和数字支付服务提供者。它于 2021 年与另一家独角兽公司 PT Tokopedia(一家电子商务市场供应商)合并,形成了 PT GoTo Gojek Tokopedia(以下简称为“PT GoTo”),市值接近140亿美元。
PT Terbit反对PT GOTO使用GOTO商标,并起诉PT GOTO侵犯其在先注册的商标。PT Terbit索赔金额近1.3亿美元。 目前尚不清楚GoTo商标是否充分核查了新商标的许可情况。也不清楚与PT Terbit是否存在其他合同问题。2021年3月5日,PT GoTo在第 42 类”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提交了“GOTO ”纯色字母块状商标申请。
PT GoTo 的抗辩主要集中在与程序错误有关的争论上。从案件的实体来看,双方争论服务不是相似的。PT GoTo辩称,PT Terbit作为原告,合并了两项不同的请求,一项是商标注销/无效请求,另一项是侵权请求。而在一个诉讼中包含多个不同的请求是否合法,这是非常不确定的。 PT GoTo还辩称,商事法庭对审查此案没有绝对管辖权,因为PT Terbit还要求商事法庭命令知识产权局驳回GoTo在几个类别中的所有未决申请。PT GoTo认为这是知识产权局的专有权力,而不是商事法庭。因此,要求知识产权局这样做超出了商事法庭的权限范围。这个争议焦点是特别的。关于绝对管辖权的例外情形通常是提起诉讼的法院错误,在本案中,被告辩称,决定是否注册的争议必须提交给知识产权局决定,而不是商事法庭。严格根据印尼法律来说,法院在《商标法》中没有权力下令这么做。
在印尼的诉讼案件中,法院就管辖权的绝对或相对例外情况,应该在庭审之前就已有所定论。同时,基于其他理由的例外情况则应该是在公布最终裁决时一起决定。法院采纳了PT GoTo的初步意见,并裁定驳回了此案。因此,关于该案件的实体情况和相关支持证据没有得到审查。
与此同时,原先因诉讼而暂停审理的PT GoTo 的 GOTO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注册。商标局表示,若服务不同,即便在同一类别,申请商标也可以共存。
PT Terbit 目前选择了不上诉。不过,他们也可能选择提起新的诉讼,而不再是纯粹的商标侵权案件了,他们可能需要先提起一个GOTO的商标的无效申请。或许双方还可能达成私下和解。无论哪种方式,双方之间服务的相似性以及明显接近的市场地位,都还未得到明确的解决。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印尼提起诉讼,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需要确保文书材料和程序的妥善处理及安排,以规避相应的风险。而且考虑到“法官”有权扩大正式程序的范围,即使准备充分的前提下,事情也依然存在变化的可能。
本案可以看作是大卫与歌利亚的较量(意译为不占优势的一方获得胜利)。从严格法律层面上驳回案件似乎看起来很苛刻。如果换成一位更加务实的法官,也许会直接忽略原告诉讼中的程序缺陷,而把注意力集中在真正的实体性纠纷上。另一种解读可能是,法官们对裁决印尼最知名的公司之一并需要他们停止使用他们的商标感到紧张。这个案子很复杂,因为双方之间还存在商业关系。这也是为什么PT GoTo明知另一方有类似的名字还要使用。虽然存在法律上的错误,但人们可能会怀疑,法院是否错过了就同类别商标注册中判断近似或不近似做出重要法律决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