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政府致力于建设数字政府并推动行政程序改革的大背景下,越南公安部近日发布了《数据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数据法(草案)》拟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共包含 7 个章节 66 项条款。尽管该草案旨在为国家管理目的制定统一、一致且有效的数据使用框架,但也会对私营部门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国家综合数据库和国家数据中心
草案明确规定,越南将在国家数据中心内部设立一个由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国家综合数据库。为方便国家部门与组织、个人之间的数据收集和共享,在符合特定条件(如获得国家数据中心批准和/或征得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下,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利益相关者将被授予访问国家综合数据库的权限。数据主体以外的私营部门利益相关者在访问相关数据时,需支付一笔官方费用。
国家综合数据库的数据来源除了国家部门和其他国家数据库外,还包括私营部门应国家部门要求提供的数据。为此,政府部门可以在满足特定要求的极少数情况下(例如,由于突发公共事件或履行特定公共任务的需要),访问组织和个人持有的数据。企业应为数据共享要求做好准备,通过制定明确的数据共享政策和使用可互操作系统,确保在保护数据隐私的同时实现顺畅的数据交换。
跨境数据传输相关规定
《数据法(草案)》建议,数据出境之前须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并通过安全评估:
这些规定旨在允许数据自由跨境传输的同时,尽可能降低这类活动可能给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带来的风险。
越南的《数据法(草案)》旨在制定一个统一、一致的数据使用监管框架,从而完善行政管理,并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数字政府建设和行政程序改革。不过,由于草案目前仍处于初期阶段,其中包含了太多用于阐明政策和介绍概念的条款,而缺乏具体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期(截至 2024 年 9 月 1 日)或可帮助完善该法,使之在遵循国际标准的同时更符合越南本国国情。
-----------------------
作者:Yen Vu、Khanh Nguyen、Ly Nguyen、Uyen Doan、Thuy Duong Bui
中文校对:曹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