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知识产权署(IPD)公布了一套新的商标、专利及外观设计的申请书式,这些申请书式将于 2025 年5 月 16 日起生效。这些申请书式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要求代理机构声明其在香港本地有实际经营场所,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定要求;同时得以强调的是,在相关申请书式中提供任何虚假陈述/信息或作出虚假声明均属违法行为。
这一变化的缘由
这一变化旨在解决因未在香港设立实体的代理提交申请而引发的相关问题,此类情况可能会影响利益相关方的知识产权。过去,人们注意到许多这类外地代理实际上并不在香港设有实体,这导致了沟通延误以及错失案件期限的情况屡有发生,在争议类法律程序中尤为如此。
此外,部分此类外地代理可能不熟悉本地法规与实操,这有可能给利益相关者提供品质欠佳的法律意见,进而浪费了金钱投入,并产生重新提交申请的额外费用。香港知识产权署通过强制要求代理机构在本地设有实体,旨在强化问责制,并更有效地监管知识产权交易。
这一变化也与近期发生的一起事件相关。在该事件中,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在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交了一系列不合规的 “变更代理” 申请,试图用虚构实体取代合法的知识产权代理。
对品牌所有者的益处
新申请书式将为品牌所有者带来诸多益处:
总之,香港知识产权署推出的新申请书式,标志着香港知识产权领域的重大进步。通过构建一个更具问责性与高效性的体系,这些新申请书式将让品牌所有者从中受益。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香港知识产权署的官方公告。
作者:Theresa Mak,合伙人,香港商标业务负责人,邮箱:tmak@rouse.com
中文校对:梅远,合伙人,罗思国际,邮箱:mmei@rou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