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训练与图书数字化的合规策略
越南在人工智能与数据使用监管方面取得重大立法进展,新修订的《知识产权法》(下称"修订版知识产权法")与新制定的《人工智能法》已于2025年12月通过。
此前,在越南原有法律框架下,并未设立适用于人工智能相关数据使用的类似例外条款。相关例外规定的缺失,意味着从事此类活动的企业面临重大的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责任风险。
近期立法的调整,为从事图书数字化和AI训练业务的企业开辟了新的路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合规机遇与义务。本文旨在概述这些发展动态,并为在越南运营的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策略。
《人工智能法》通过规定额外的义务与保障措施,对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法》进行了补充:
基于上述法律进展,建议各机构在越南进行图书数字化和AI模型训练时采取以下合规措施:
详细记录AI训练所用材料的来源及版权状态,仅使用许可范围内的合法出版、公开可获取作品。
备存完整的技术流程记录(含数据来源追溯和使用日志),方便核查时证明合规性。
所有数据处理行为不仅要符合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规,还需要满足国家秘密、数据安全及个人数据保护的合规要求。
密切关注可能调整许可范围的实施细则和官方指引,并准备好及时更新内部政策与工作流程以应对新要求。
越南的立法更新为人工智能与数字技术开发者带来了积极转变,为图书数字化和AI训练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路径。然而,新例外条款的实际应用效果仍需依赖后续颁布的细则及持续的政府指导。在修订版《知识产权法》全面生效且具体细节明确之前,建议各机构制定计划并采取审慎策略,优先确保存档规范与信息透明,同时持续关注新的合规义务。通过此举,企业可在越南不断演进的监管环境中有效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潜力,同时降低法律与声誉风险。修订版《知识产权法》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其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预计将于未来数月内发布。
作者:Yen Vu,合伙人、越南总经理,罗思国际,邮箱:yvu@rouse.com
中文校对:刘光宇,律师助理,路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cliu4@lushenglawy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