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牙协定框架下,向越南提交工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权利人需知
本文旨在提醒外观设计权利人,在海牙协定下向越南提交工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时,需满足以下要求。这一新规定尚未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广泛宣传,许多申请人有可能还尚未了解相关细节。
越南政府颁布了第65/2023/ND-CP号令,指导越南知识产权法(“第65号令”)的实施,该令自2023年8月23日起生效。
根据第65号令第24.8条,若工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海牙申请”)根据海牙协定指定越南并主张优先权,则必须在WIPO公布海牙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交优先权文件。若未能按时并以正确格式提交优先权文件,越南知识产权局将拒绝承认该海牙申请的优先权。
请注意以下事项:
由于第65号令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越南知识产权局将采取灵活措施,以便利指定越南的海牙申请申请人行使权利,特别是:
截至目前,WIPO尚未公布新规定,因此优先权文件仍可在3个月期限后提交。
鉴于上述要求,我们建议若海牙申请在2023年5月23日之后公布,申请人应向IP Vietnam提交优先申请的认证副本。
罗思国际能协助申请人理解应对这些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详情,请通过PatentsVietnam@rouse.com与我们联系。
中文校对:李宓,专利业务负责人,路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