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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在海牙协定框架下,提交工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新要求

Published on 17 Dec 2024 | 1 minute read

在海牙协定框架下,向越南提交工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权利人需知

本文旨在提醒外观设计权利人,在海牙协定下向越南提交工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时,需满足以下要求。这一新规定尚未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广泛宣传,许多申请人有可能还尚未了解相关细节。

越南政府颁布了第65/2023/ND-CP号令,指导越南知识产权法(“第65号令”)的实施,该令自2023年8月23日起生效。

根据第65号令第24.8条,若工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海牙申请”)根据海牙协定指定越南并主张优先权,则必须在WIPO公布海牙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交优先权文件。若未能按时并以正确格式提交优先权文件,越南知识产权局将拒绝承认该海牙申请的优先权。

请注意以下事项:

  1. 需要提交优先申请的认证副本(纸质版)。目前越南知识产权局不支持数字访问服务(DAS)。如果接收优先申请的知识产权局不提供纸质副本,或者提供在线获取电子副本的服务(如WIPO或EPO),越南知识产权局接受由这些办公室出具的优先申请的彩色打印件。
  2. 申请人需指定一名越南知识产权代理人,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交优先申请的认证副本。需要申请人代表亲自签署的原始授权委托书(POA),越南知识产权局不接受电子签名。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认证。
  3. 提交优先申请认证副本的截止日期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由于第65号令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越南知识产权局将采取灵活措施,以便利指定越南的海牙申请申请人行使权利,特别是:

  1. 若海牙申请在2023年5月23日或之前公布,则无需提交优先申请的认证副本。
  2. 若海牙申请在2023年5月23日之后公布,直至WIPO公布新规定之日(详见下文第3项),申请人应提交优先申请的认证副本。即使超过3个月期限,仍可进行提交。
  3. 越南知识产权局将向WIPO通报新要求,WIPO随后将在其网站上公布新规定。自WIPO公布新规定之日起,申请指定越南并主张优先权的海牙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在海牙申请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以正确形式提交优先申请的认证副本。逾期提交将不被接受。

截至目前,WIPO尚未公布新规定,因此优先权文件仍可在3个月期限后提交。

鉴于上述要求,我们建议若海牙申请在2023年5月23日之后公布,申请人应向IP Vietnam提交优先申请的认证副本。

罗思国际能协助申请人理解应对这些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详情,请通过PatentsVietnam@rouse.com与我们联系。

 

作者: Huy LeDung Vu

中文校对:李宓,专利业务负责人,路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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