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联酋商标局(TMO)进行商标转让或类似业务(如:移转)的登记时,需满足特定的法律要求并履行相应手续,包括提交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签署且经过认证的转让协议(DOA),以及/或合并证明文件。不过,许多商标所有人都会在提供此类文件时遇到难题,这些难题可能源于公司的重组、无力偿债以及/或法律实体的自愿清算等情况。转让方可能由于无力偿债、破产以及/或其他监管原因,不再存在或不再有任何业务活动。
本文旨在尽可能全面审视商标所有权转移的具体要求,并探索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本文并非用以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而是意在提升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阿联酋会员(AIPPI UAE members)对于相关重要手续的认知,并诚邀他们参与讨论,分享见解,以及在现行立法背景下提倡备选解决方案。
遵循2021年第(36)号联邦法令下的商标执行条例,2022年第(57)号内阁决议的第15/2条明确指出商标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所有权转移需依循销售、转让或合并合同,或遵照法庭裁决……”。据此,在登记商标转让时,阿联酋商标局(TMO)除了要求申请人提供经正式认证的代理委托书之外,还需提交以下任一文件:
这些文件必须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签署。如果文件签署于阿联酋境内,需经公证;若签署于阿联酋境外,则需完成至阿联酋领事馆的认证程序,以符合可采性及可执行性标准。
面对转让方破产、无力偿债与解散时的应对策略
当转让方因公司清算、宣布破产或由于其他任何原因而停止运营时,根据阿联酋商标局(TMO)要求提供文件便成为了实践中的一大挑战。因涉及到所有权的彻底转移,权利转让协议或销售合同致关重要,商标局对其审查也会极为细致。因此,仔细评估并探索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性替代方案的同时,确保能为阿联酋商标局(TMO)所核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我们认为可有助于转受让双方完成转让登记的几个方案,阿联酋商标局(TMO)对是否接受有自由裁量权。每个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风险,需谨慎考虑。虽是仅基于我们对现行实践的理解,并非唯一的可行性替代方案,我们强烈鼓励会员们分享基于对法律的理解或自身经验所提出的其他建议。
a. 法院裁决:取得确认所有权转移的法院判决,作为转让协议(DOA)或合并证明文件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备选。参考文章表明,虽然过程可能较为耗时,但结果一般可控且应该会被阿联酋商标局(TMO)所接受。
b. 破产受托人证明:如果破产受托人负责管理转让方的资产,其出具的授权文件可用于证实转让行为及签署转让协议(DOA)。只要在协议后附上确认受托人授权的配套文件,这一方案就很可能会被阿联酋商标局(TMO)所接受。
c. 特别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 POA)授权:如果转让方公司已经完成清算或宣布破产,但尚能找到有授权的签字人来签署法律文件,可向当地代表或代理人出具一份特别委托书(POA),以推动相关手续的进行。这将授权该代表代为签署转让协议(DOA),完成转让程序。不过此方案需谨慎使用,且仅用于完成法人实体清算期间所分配事务的手续,而不应用于实体清算之后的权利转移行为。
该方案实用且高效,可满足签字要求,避免长时间延迟。然而,阿联酋商标局(TMO)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的文件来验证特别委托书(POA)的有效性,并确保签字人拥有合法的权力来进行这项授权。
d. 经认证的宣誓书:另一种替代途径是签署一份经认证的宣誓书,明确转让的具体细节、转让方的当前状况以及在获取其签字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该宣誓书仅由受让方签署,需附上一份电子签名协议的副本作为辅助证据。尽管这一方法并非绝对有效,但至少可以向阿联酋商标局(TMO)展示权利转移请求的真实性和重要性。
此宣誓书将作为一项正式声明,明确指出由于破产原因,转让方已无法继续运营,而宣誓书的签署旨在促进转让登记手续的完成。理想情况下,该宣誓书应由转让方的授权代表签署。若仅由受让方签署,建议就具体情况与阿联酋商标局(TMO)进行沟通协商,确保签署的文件能被认可。
该方案的主要优势在于,它可以有效减少因法庭程序或完成转让所需的额外文件而造成的不必要延迟,尤其在其他替代方案均不可行时,其仍是个可实行的解决方案。然而,鉴于这种方法尚未经过实践验证且存在一定风险,阿联酋商标局(TMO)是否会接受尚不确定,存在不被核准的可能性。因此,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阿联酋商标局(TMO)展开深入且详细的讨论,明确官方立场。毕竟阿联酋商标局(TMO)始终持开放态度,愿意与申请人开展对话,并积极接纳任何有助于有效促进和支持申请人诉求的信息。
总结思考
面对转让方缺席或严格公证要求下商标转让登记的复杂局面,不仅考验着我们的战略规划与适应能力,更需要我们依据国际商标管理机构的最新实践,推动更高效的作业模式。积极探寻可行的解决路径,并严格遵循阿联酋的法规要求,企业便能稳固自身的商标权益,确保运营流程的顺畅无阻。同时,上述探讨的多种方案,也为向阿联酋商标局(TMO)提交经认证的文件以契合法规与实操规范提供了思路。
本文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专业或法律建议。如需进一步讨论,敬请与我们联系。
作者:Mona Saleh,中东商标与品牌业务负责人,罗思国际
中文校对:黄莉媛,商标代理人,罗思国际